因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評估結果不達標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今天致函山西、山東、河南三省政府,要求對有關責任人實施量化問責。
根據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近期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“2+26”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考核。結果顯示,山西省晉城市攻堅期間PM2.5平均濃度下降3.7%,僅完成任務目標的37%,任務目標完成率在“2+26”城市中排名倒數第一。山東省菏澤鄆城縣,河南省開封杞縣問題數量較多,工作落實不力。
今天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就大氣污染問題還約談了山西省晉城、河北省邯鄲和山西省陽泉3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,并同步暫停3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評審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