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電力客戶:
為保證迎峰度夏青海電網安全穩(wěn)定運行,維護正常供用電秩序,最大限度的保障民生、公共服務和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,按照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有序用電管理相關工作要求,遵循政府主導、統(tǒng)籌兼顧、安全穩(wěn)定、有保有限、注重預防、節(jié)控并舉的原則,開展2023年迎峰度夏電力負荷管理預案工作。
一、電力分級負荷管理調控指標
(一)黑色金屬冶煉
碳化硅:Ⅵ至I級限生產負荷100%。
鐵合金:Ⅵ級限生產負荷25%;V級限生產負荷45%;IV級限生產負荷60%;Ⅲ級限生產負荷70%;Ⅱ級限生產負荷80%;I級限生產負荷90%。
鋼鐵:Ⅵ級限生產負荷5%,V級限生產負荷15%,IV級限生產負荷25%;Ⅲ級限生產負荷35%;Ⅱ級限生產負荷40%;I級限生產負荷45%。
(二)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(yè)(不含化肥生產):Ⅵ級限生產負荷2%;V級限生產負荷15%;IV級限生產負荷20%;Ⅲ級限生產負荷25%;Ⅱ級限生產負荷35%;I級限生產負荷40%。(注:青海宏源為生產危險氣體,保持保安負荷;鹽湖海納為處置西寧市危險廢物,保持保安負荷)
(三)非金屬礦物制造業(yè)(水泥):Ⅵ級限生產負荷25%;V級限生產負荷45%;IV級限生產負荷60%;Ⅲ級限生產負荷70%;Ⅱ級限生產負荷80%;I級限生產負荷90%。
(四)有色金屬冶煉(電解鋁、電解鋅):Ⅵ級限生產負荷2%;V級限生產負荷4%;IV級限生產負荷6%;Ⅲ級限生產負荷15%;Ⅱ級限生產負荷20%;I級限生產負荷25%。當VI-IV級限生產負荷不大于10%時,電解鋁企業(yè)通過調整電解槽電流實現(xiàn)提前1天通知壓限負荷到位;當Ⅲ-I級限生產負荷大于10%時,電解鋁企業(yè)安排停運電解槽,須提前1+6天、1+12天、1+18天通知電解鋁企業(yè)準備,方能確保按照負荷管理預案壓限負荷到位。
(五)其他高耗能負荷(35千伏及以上):Ⅵ級限生產負荷25%;V級限生產負荷45%,IV級限生產負荷60%;Ⅲ級限生產負荷70%;Ⅱ級限生產負荷80%;I級限生產負荷90%。
(六)重點用能項目(單晶硅、多晶硅):Ⅵ級限生產負荷0%;V級限生產負荷0%;IV級限生產負荷10%;Ⅲ級限生產負荷15%;Ⅱ級限生產負荷20%;I級限生產負荷25%。
二、電力負荷管理范圍
按照先自覺錯峰、后避峰、再限電、最后線路側強制錯峰的順序,最大限度的滿足社會用電需求。重點限制違規(guī)建成或在建項目;產業(yè)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、限制類企業(yè);單位產品能耗高于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(yè);景觀照明、亮化工程;其他高耗能、高排放企業(yè)。
根據鐵合金、晶硅企業(yè)生產用電特性、工藝流程,當負荷管理響應級別達到Ⅳ級及以上且未來一段時間仍存在較大電力缺口時,按照負荷調控預案對應等級對鐵合金、晶硅企業(yè)執(zhí)行輪停輪休,因青海迎峰度夏以電量缺口為主,且負荷管理預案一般每天執(zhí)行16小時,在執(zhí)行輪停輪休方案時,將鐵合金、晶硅企業(yè)壓減負荷及電量,按每天24小時進行折算。